“超市小票加盖免责章 关联部门:此举不能免责”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29 03: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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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许多顾客发现,在超市购物完毕后的购物收据上,收银员留下了红色的印记,上面写着商品没有过保质期。 这个行动让很多顾客心神不宁,但超市明确了责任吗? 如果真的出现了商品质量问题,在本章中超市可以拒绝赔偿吗? 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对多家超市进行调查后认为,设立免责条款是为了防止恶意造假乏力,但有关部门和专家不得对此免责。 在超市,购物收据上盖免责条款 的家马家堡的王先生在本报上表示,在家乐福购物后,收银台的收据上盖着商品未过期的印记,落款的地方是家乐福马家堡店 王先生认为这个方法不能理解。 超市不保证自己卖的东西,让顾客保证,真是有失偏颇。 记者北青报近日走访京客隆力松商业街、京客隆团结湖店、家乐福马家堡店、美玉蜻蜓桥店、美廉美马家堡店等5家大型超市,发现各门店都不约而同地制作了带有店方落款的长方形印章。 主题是商品没有超过保质期 除了大规模的连锁超市外,团结湖附近的小社区超市也效仿了这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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