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8月26日启动”
8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卫计委获悉,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沈阳市8月26日凌晨0时,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参加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据该城同改介绍,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区两级政府办医院,省管公立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队武警医院、公司和高校办公室立医院,共有115所医院参加了城市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
沈阳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首要文案包括: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按进口价格“零差率”销售。 将门诊费纳入诊疗费,不再单独收取挂号费;大型医疗器械检查和检查价格下降,磁共振平均降幅为22%,ct平均降幅为10%; 747个检验项目的价格下降,从8%降至50%。
沈阳市卫计委负责人表示,通过综合改革,以药养医,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分级诊疗新格局。 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比例明显下降,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整体在30%以内
据悉,在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医疗器械检测治疗价格和检测项目价格后,沈阳城市公立医院将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调整价格的项目范围主要包括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康复和中医等部分项目的价格。 二级医院手术费不调整,按现行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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