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学校5名教师有偿补课 校长等关联责任人被严厉处罚”
11日,太原市教育局发布《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5名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解决办法》,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5名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得到解决,相关负责人受到处罚。 对此次事件,太原市教育局及时处理,处罚严厉。
太原市教育局9日下午3时20分接到通报,11日晚18时决定解决办法。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348班班主任李瑞平说: -年级第二学期,私自组织班内部分学生利用周五晚自习时间在本校教室进行有偿补课。 周末组织本校教师王志、武素珍、高艳芳、刘晓霞,在富力城区为本班部分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太原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而且,也暴露了该校在管理上的不足。 根据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学校和李瑞平等5名教师给予以下解决。
解决校长杜效林、书记安虹和分管高中教育副校长侯少龙: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的校长杜效林牵头在局党工委会议上进行深入检查的对话。
对李瑞平的解决:给予了行政处分。 当年的年度考核记录为“不合格”。 3年内排定优先次序,扣除1年内不得评定职务晋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所有违规现象,均予以退还并收费。
王志、武素珍、高艳芳、刘晓霞的解决: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那一年先评优,不可晋升职务。 退还所有违规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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