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食药监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
7月19日,电视在政中曝光,媒体在医疗器械经营公司申请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面临“不盈利不伤心”的问题。 今年5月,武汉市有关部门已经介入组织调查,目前调查还在进行中。 对此,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坚决支持,全力配合本市有关部门彻查案件,一旦查处,决不姑息。
并且,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和防止违纪使用权,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一反三,根据前几期采取的措施,研究以下措施,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以实际整治效果向人民 即日起:
1、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大规模整治行动,特别是对参与行政审批工作的执法人员进行全员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解决。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市开展行政审批“回顾”,组织年新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公司,按照审批管理规范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构建“阳光审批”,按照“马上进行、网上进行、一次进行”的要求,公布所有审批事项、工作指南、考核标准、审批流程和审批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 .为防止中介企业代办和伪造资料,加强受理环节审查,严禁中介企业代公司申报,严禁中介企业参与现场检查,严禁中介企业代公司取证,执法人员与中介勾结。
5、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量化现场检测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检测标准。
6、实现“阳光执法”,检查员配备并采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确保导演无死角。
7 .加强能力建设,建立专业化职业检查员队伍。
8、扩大监管渠道,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康姐”设立社会监管渠道,发布举报监管电话027-85794660,零容忍、发现违纪的使用权行为,一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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