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因高温天气缩短工时 不得扣工资”
昨天下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防暑工作的通知》,以预防和控制夏季高温天气作业造成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快速发展的理念,站在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高温作业、高温气象作业防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加强问题管理,切实处理防暑不重视、监管不到位、用人单位防暑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确定了用人单位的防暑主体责任和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机构的监管责任。 要求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优势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班工作,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户外工作等措施。 在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通知》还对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加强推动力等事业提出了确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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