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启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昨天,北京市社会保险中心发布通知,启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备案前,要确认所选异地医院属于“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以前,异地就医报销要在就医地、参保地“两头跑”,让多个投保人感到诸多不便,但本月,除西藏外,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各省或部分进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诊疗结算系统, 对此,市社会保险中心要求,由于有直接结算异地住院费用所需的投保人,因此需要事先进行备案。
据悉,异地医院应当选择同一地区的2家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并保存1家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 另外,目前直接住院结算备案只支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时间海外工作、异地长时间居住等其他人员和门诊结算目前仍需要人工结算。
据市社会保险中心介绍,投保人首先登录人社部的“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站: http://si.12333.gov )”,选择的异地医院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 确认所选医院为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后,投保人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网站: bjrbj.gov/csibiz )”,并在通知栏中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决定” 不在全国直接结算范畴内的,须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异地医疗费人工清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经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
然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社会保险所将上表和参保人员到社会保险办理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卡并办理参保人员备案。 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完成后,次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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