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社会车辆闲时可“借用”公交道”
记者昨天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规范公交专用道建设管理行为,保障公交车辆优先通行和运行效率,日前我市正式发布了《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自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比较2年。
在私家车急剧增加、城市道路拥堵的情况下,我市将有限的道路资源倾斜为公共交通,掀起了新的公交专用道建设高潮,制定了《合肥市高速公交线网和公交专用道网络专项规划》,成为全长452公里的“环+辐射”状公交专用线
目前,市区已建成惠州大道、蒙城北路、习友路、望江路等9条公交专用道79.7公里。 金寨路、裕溪路、鞍山路等7条55公里公交专用道主体工程基本结束。 黄山路、新安江路等4条公交专用道项目已于前期完成。 莲花路、繁华街道等5条公交专用道正在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根据《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公交专用道高峰期实行公交专用,其他时段允许借用社会车辆。 公共汽车专用道路通行规则由市交通警察支队和市交通运输局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告。
另外,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允许在公共汽车专用道路内通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救援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环卫清扫车、园林施工养护车辆作业时。 校车、15辆以上的客车允许通过分时专用的公共汽车专用道路,但不允许乘客在公共汽车专用道路上停车等影响公共汽车正常通行的行为。 遇到交通管制或突发事件时,其他车辆可以在交通警察指挥下租用公共汽车专用道路通行,通过管制区域和事发现场后,立即驶离公共汽车专用道路,周六日和全体公民节假日不影响公共汽车优先通行,其他车辆为分时专用公共汽车专用
记者了解到,结合《合肥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近期我市推进公交专用道分时专用相关工作,改造公交专用道部分标识标线、信号设备,结合公交通行投诉、交通流量等因素制定了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则,成为一条专用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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