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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全面推行医疗责任险 公立医院必需投保”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16 21:06:02 浏览:

南京市卫计委昨天宣布,南京市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经纪企业、保险机构事先介入医疗纠纷解决,将医疗纠纷拉到医院,进入第三方调解。 全市56所公立医院必须在6月30日前签订合同保险,非公立医院鼓励参加。

作为第一位母亲的韩先生,做梦也没想到孩子出生的时候,产后右侧臂丛的神经损伤会出现。 “我当时拿着报告书从检查室哭到医生的诊察室”之后,进行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维权”。

像韩国这样的事例近年来屡见不鲜。 医患纠纷解决不当,矛盾激化,医患纠纷频发,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医务人员在诊疗中不能履行告知的义务,损害了患者在治疗中的健康权益,医务人员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承担责任,但这一责任是为了医务人员在治疗中的职务行为,不能完全由医务人员个人承担。 引入医疗责任保险可以分担风险”市卫计委医政处长李正斌介绍说,接下来,作为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将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渠道。 调解人迅速将纠纷从院内转移到院外,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事实清楚,责任确定,属于保险事故,对索赔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医疗纠纷,由医务人员双方协商处理,由医疗机构先行支付赔偿金,保险企业向医疗机构支付赔偿金。 索赔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专家咨询或者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机构不能自行决定。

市司法局基层医务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处徐玲告诉记者,调解过程中将启动专家会商机制,“相关医学专家出席,患者和院方分别陈述病情,专家根据相关情况判断意见。” 目前,我市建立了400多个医学专家库,以及由律师组成的法学专家库。

记者表示,我市从2008年开始试行医疗责任保险。 根据此前的试点统计数据,南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每年约为2500万美元的保险经费,赔偿比例超过70%。 今年,市卫计委再次招标表示,6家保险企业向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保险,56家公立医院必须在6月30日前签约保险,非公立医院鼓励参加。

相关人士表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规范调解和理赔程序,形成医院、患者、调解第三方、保险机构四方参与的调解模式,提供纠纷受理、调解、理赔等“一站式”服务的业务模式,这也是全省首个医疗纠纷一体化解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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