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手机索要利益费 民警调解物归原主”
十堰一女捡到手机,向失主索要利润费被拒绝,两人产生了纠纷。 随后,民警调解,该名女子将手机还给失主。
昨天,住在十堰张湾区红卫的赵先生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去红卫某工商银行时发现自动取款机上放着手机,没有人,所以放在了自己的包里。 后来,赵先生认真检查后发现,这是一款oppo品牌六成的新手机,市场价值600元。
赵先生正在查手机的复印件,突然电话响了。 连接后,对方是中年男性的声音,自称陈,是这部手机的主人。 陈先生告诉赵先生,我刚才取款后匆匆走了,所以忘了手机,要他把手机还给我。
但是,赵先生不同意还手机。 我说自己离开了现场。 如果陈先生想回来,就付100元的利润费。 这个要求很快被陈先生拒绝了,两人在电话里发生了争执。 陈先生一提议见面,赵先生就把自己的位置告诉了他。
马上陈先生来到现场,跟着他的还有几个男人。 见面后,口头威胁赵先生还手机。 看到对方的剑幕,赵先生害怕自己吃亏,急忙报警。
东岳公安分局中区派出所接到警情后,立即赶到现场,详细询问事件经过后,向赵先生说明了相关法律规定,称擅自占有他人的物品也是违法行为。 另外,对陈氏蛮横的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并就协调双方达成一致。 经过民警现场调解,陈先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赵先生也意识到自己行为不当,主动把手机还给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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