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物管条例配套实施细则将征求公众意见”
去年7月1日《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很多人特别在意条例配套制度何时出台。 3月7日,南京市人大官网发布《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配套制度意见征稿。 现代快报记者观察到,此次发布的配套制度为两份合同,分别为住宅小区临时管理章程(示范复印件) (草案)、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这次征求意见的两个合同草案规定,行业首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装修,一天14小时不能采用噪音或振动工具作业的喜欢遛狗的业主和按照遛狗时间的事业费缴纳方法和录用范围都要确定。
单元格管理
装修时,一天不能使用14小时噪音大的工具
很多市民在装修的时候,喜欢重新考虑房间的采用用途。 这个不行。 草案规定,业主和物业的采用者在本物业区域内,不得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也不得将卫生间改为下层住户的厨房、卧室、起居室、书房上方。
具体的装修时间也要确定。 草案建议,每天12时至14时、19时至第二天7时,这14小时内,居民住宅区不得使用产生噪声和振动的工具进行事业。 比较需要安装外机空调整,没有预约场所的,应当安装在建设部门的要求或者物业服务公司统一指定的位置空调室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及时达到国家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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