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郊区中小学每校每年最高享补贴100万元”
昨天,北京市教委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北京市民办教育机构参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根据该办法,年北京将继续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参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管理办法首次确定了本项目范围内的郊区中小学助学金,每所学校每年不超过100万元,本项目范围内的城市6区中小学将根据学校的实际诉求情况予以支持。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介绍,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力量支持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市教委从2009年年底开始,通过购买服务、招投标的方法,引进新东方等13家民办教育机构参与东城、海淀等10个区101所中小学的学科教学改革,到去年年底, 受托的民办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派遣教师参加项目学校教育教学,开展项目学校教师培训,参与项目学校课程开发建设,参与项目学校综合管理等工作人员。
这一最新的《管理办法》意味着,今年首次确定郊区学校为民办教育机构参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改革的受益主体。 根据这一办法,每年按100万元以下的标准对纳入该改革项目范围内的郊区中小学提供经费支持。 具体的实施方法是对一所学校进行重点深入支援,对周边学校也进行辐射的模式,具体金额将在合同中明确。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些支持经费的来源,各区可以根据地区教育的快速发展诉求,根据市级经费自行安排为地区级教育经费,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参与中小学学科教育改革。 本项目范围内的城六区中小学将根据学校的实际投诉情况提供支持。
除了确定对郊区学校的补助水平外,参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改革的经费结构不变,以学费、综合管理费的形式支付。 其中,学费标准不变,小学学费240元,中学学费300元,学校根据派遣教师的实际教学成绩实行灵活管理,学费标准可在上下浮动15%的区间内支付。 综合管理费为5万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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