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部分法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
据海南高院介绍,1月1日起,海南部分法院推进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帮”归口审理。
此次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一合”归口审理的法院是我省拟设立或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法院,具体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白沙
上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集中审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具体受案范围为——民事案件:大气污染纠纷、水污染纠纷、噪声污染纠纷、放射性污染纠纷、土壤污染纠纷、电子废物污染纠纷、固体废物污染纠纷、高度危险责任纠纷等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建设工程、探矿权、采矿权等资源类合同、侵权纠纷案件,近海海洋环境纠纷案件,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案件:因不服行政机关就行政相对人违反有关环境资源保护法规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而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因行政机关不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收回国有土地采用权纠纷案件等资源类行政案件,环境资源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案件,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刑事案件(1)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二节走私罪中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走私废物罪案件。(2)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六节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具体包括: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要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要点保护植物、国家要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3)刑法第九章“渎职罪”第四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环境监管失职罪案件。
下一篇:新华网站目录付费收录_快速审核
免责声明:新华分类目录网是一个为您提供综合性网址的目录网站,是你首选网址的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