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楼市再出限购新政策”
武汉楼市又出台新政限购
14日晚,时隔约1个半月,武汉楼市深夜重启限购政策。 据悉,新政将于11月15日起实施,主城区购房政策再次升级,市户口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非市户口须向武汉市提供连续缴纳两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说明,同时对追缴不批准。
14日晚,武汉市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官网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的意见》。 该意见确定,武汉市江岸、江汉、碌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除外)、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实行了限购政策。 当地人在上述地区购买了第一套房,最低首付为30%。 拥有1套住房,进一步购买住房贷款最低首付50%,进一步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70%,设立第3套限购。
与10月3日楼市政策相比,外国人在汉办的购房门槛继续提高。 新政规定非武汉市户籍居民在武汉限购区域购房,应当提供购房前两年(含两年)在武汉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说明,认定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武汉市已有一套以上住宅的,在上述区域停止销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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