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正确看待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
时隔37年,去年年末在中央召开了城市实务会议,习大大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发表了重要演说 今年2月21日,信息媒体报道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着这次会议的召开,对“若干意见”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两天,社会各界正在学习和讨论“一些意见” 这样的学习讨论本身,就是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进一步增加了我们工作的力度 在讨论中,不少网友宣传街区制,逐渐开辟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发表意见 总结一下网上讨论的意见,有基本一致的。 那就是肯定街区制。 而且,一点点的网民也有疑问 我们认为,一是街区制是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的通行方法。 第二,封闭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第一,影响网络布局,形成丁字路、断头路,是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着社区居民的出行 因此,《若干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宣传街区制,基本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开放,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处理交通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在理解和执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理解阶段性的两个单词。 有阶段性计划,有轻重缓急,不是一刀切,也不是哄着干,不能简单理解为砸围墙 二是《若干意见》对这项事业提出了方向、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要根据现实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在制定方法的过程中,一定要听取市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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