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盘龙模式”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近年来,昆明盘龙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不断探索创新,始终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为使命,依法严惩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于挽救涉法未成年人,耐心进行真正“弯腰”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形成了盘龙特色的就业模式, 区检察院多次获得“云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昆明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先进集团”等称号,去年入选“全国未检优秀队伍”。
早在2000年,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就从起诉科专门抽查了两名女检察官,成立了负责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少检查组”,开始了案件专业化的探索。 2002年,设立全市第一个独立制作的未成年人案件公诉科,负责未成年人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工作,正式开创了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的历史。
去年,在设立未检专门机构的基础上,检察院在办案力度不足的情况下,进一步整合资源、完整的机构设置,将原公诉二科案件的受理范围缩小为只处理未成年人案件,将其他大量普通刑事案件分为其他科处理,由专门机构及专家专门办理的制度
盘龙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向家庭困难的未成年受害者发放了2万元的刑事司法救助金,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进而,在法律框架内,对户籍地12人全部不在本市的嫌疑人实施了有条件不起诉,体现了同城待遇,也实现了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
近年来,在司法分流试点实践中,盘龙区检察院引入社区矫正概念,通过社区服务令的方法探索未成年人的矫正、救济。 随着在实践中积累,形成了司法专业化、资源社会化“两条龙”的最新就业理念,委托专业社会人员协助建立了维权的合作教育、跟踪访问、心理干预等就业机制。
回顾盘龙区检察院16年未检工作的快速发展历程,从零到百花齐放,“盘龙模式”已经成为与“海淀模式”、“长宁模式”等并驾齐驱的全国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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