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8月起公立医院所有取消药品加成”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印发《哈尔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自年8月1日起,哈尔滨市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
因取消附加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增加政府投入补偿15%,在医院加强管理,降低运行成本等处理了5%。 对影响大、补偿不充分的医院,要按时提出处理办法,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对于增加的政府投入部分,各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其他公立医院应通过原保障途径办理。 在价格调整补偿到达之前,各级政府必须进行动态的兜底补偿。 年启动了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补偿额按年药品费的15%估算,确保了公立医院的良性运行和快速发展。
打破公立医院赢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可持续运行的新机制。 年末,哈尔滨市初步建立了实际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医疗服务体系制度,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数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就诊人数的比例逐渐下降。 公立医院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得到控制,门诊患者回平均医药费用、住院病所有人医药费用增长幅度逐渐下降,医疗费用平均增长控制在10%以内。 医疗收入结构逐渐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总体上增加到35%左右。
并且,该市将推进以建立医疗联盟、家庭医生合同、分级诊疗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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