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在宁波公共场所吸烟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07 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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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实施《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虽然“吸烟有害健康”,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在公共场所不吸烟。 但是,再过几天,不准在外面随便抽烟。 从年7月1日起,宁波市实施《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这是宁波首次为“文明”立法。
公共场所的禁烟范围已经划定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自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1、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者的公共场所;
2 .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
3 .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席和比赛、演出区域
4 .向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机构
5 .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之间的等待区域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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