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石家庄市开展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
为了切实加强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受益人的管理,确保基金的运行安全,近日,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印发了《关于年度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
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将于7月1日至8月30日在石家庄市全境开展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并对年度石家庄市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进行定期待遇人员的领取资格认证。 资格认定者的范围是每年6月30日前接受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亲属抚恤金的人。
据悉,此次认证方法具有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对年龄较大或患有重病、常年卧床行动不便、无法集中认证的人,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将指定专家进行访问认证。 本人不能履行签名手续的,可以由代印人通过说明关系代印。
此次认证结果分为三类:按要求按时认证的,继续按时全额发放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定期人员未办理认证的,从认证结束次月起停止发放工伤定期待遇,等待再次认证后,继续领取待遇资格的,由机构社会保险 经认证发现虚报、谎报工伤待遇的,由投保人负责收回领取的相关待遇,并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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