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 243条(个)河湖实行专人管护”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河湖水域管理保护的体制创新。 年5月,拉萨市率先在西藏地区推进河长制事业。 昨天,记者从拉萨市水利局获悉,拉萨河、雅鲁藏布江拉萨段、纳木措等3条河流(湖泊)纳入区级河长制管理,澎波河、墨竹马曲等4条河流纳入拉萨市市级河长制管理。 根据土地化管理,大体上,市、县(区)、乡镇已经设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确定了各级河长的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就业结构。
管理机构河长设置延伸到村里
拉萨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拉萨市主要河流为拉萨河,其支流水系多,流域面积超过50㎞2的河流有177条,湖泊多。 “拉萨市进入自治区级河长制管理的有拉萨河、雅鲁藏布江拉萨段和纳木措3条河湖,市级河长制管理的有澎湃波河、墨竹马曲、当曲河和拉曲河4条河。 ”负责人表示,拉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目前涉及河湖243条(包括7个湖泊、22个水库、214条河流)。
这些河湖是拉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资源,是饮用水供给的重要保障,也是西藏生态社会安全屏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如何建立管理机制呢?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属地化管理,上述河湖河长基本设定为四级。 “市级河长由拉萨市市长担任,县(区)级河长由各副市长和县(区)长担任,乡(町)级河长由各乡(町)乡(町)长担任。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基础上,主城区的河长设置延伸到村(居)一级,由村(居)支部第一书记担任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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