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楼市热度难减 廊坊邢台齐发限购令”
最近,廊坊、邢台齐发楼市调控新政。 廊坊表示,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如能提供当地3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说明或纳税说明,购买1套住房,将房价控制在年10月水平,争取环比不增加。 邢台方面也决定实行阶段性限购。
廊坊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严格调整住房限购措施,实施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包括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
具体限购政策规定,非当地户籍居民可以提供当地3年以上社会保障说明或纳税说明的,限制购买1套住房,已经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或者不能提供当地3年以上社会保障说明或纳税说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在当地住房的 追加缴纳的纳税说明和社会保险说明不得作为购房比较有效的证明。 当地户籍居民已经拥有2套以上的住宅,停止在当地购买住宅。
《意见》规定,首次购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在30%以上的单户居民家庭,再次购房,首付比例在50%以上。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存款职工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 用公积金购买2套住房的,最低首付调整为60%。
邢台方面表示,各县(市)政府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采取因地制宜的办法,做好相关政策储备,稳定房地产市场健康,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 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县(市)政府,及时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实行分阶段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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