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律按上限处罚 物业不劝阻也挨罚”
严格贯彻执行《合肥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坚决遏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近期,合肥市公安局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措施,全面加强了对烟花爆竹违规的专项治理工作。 6月2日,合肥警方表示,5月违规起火警方情况明显下降,但公安机关依法违规起火近100起,部分人员因违规起火受到处罚。
5月27日凌晨,新站公安分局接到群众通报,辖区较少的莘家门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休息。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地区业主王某是搬家燃烧的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带回磨店派出所调查解决,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5月28日11时,蜀山分局五里墩派出所在视频巡逻中发现,在辖区青阳北路和高刘路交叉口附近,发生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事件。 巡逻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将涉嫌庆祝开业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李某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解决。 目前,李某被蜀山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500元。
5月28日下午2时,在包河区地矿住宅小区,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朱某被民警查获,带回包河分局望湖派出所解决。 目前,朱某被包河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500元。
个人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解决,另有部分小区物业未履行截留、举报排污义务被解决。
5月29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对巴黎城区房地产企业不履行制止、举报违规义务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5月30日,瑶海分局胜利路派出所对合铁住宅小区物业不履行制止,举报违规作出放弃义务行为的,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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