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2017年粮食产销政策 继续实行规模种粮补贴”
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快速发展,宁波市近期出台全年粮食产销政策。
继续实施规模粮食补贴,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在50亩以上的谷物大公司或家庭农场,按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100元以上的补贴。
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价外补贴标准不变。 实行省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其中甬优系列籼稻最低收购价继续与粳稻价格保持每公斤7元的价格差。 价外补贴标准早稻和小麦每公斤23元,中晚稻每公斤15元。
继续实施粮食大户收购环节直接补贴,提高早稻收购环节补贴标准。 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在50亩以上的粮食大户或家庭农场实行大户收购环节补贴。 标准早稻每公斤补贴9元,比去年上涨2元,小麦每公斤补贴7元,中晚稻每公斤补贴5元,按国有粮食收购公司实际收购市内粮食大户的订单数结算。
另外,还将原农资综合直补、农民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改为支农保护补贴,目的是保护耕地地力。 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金的资金发放对象、计算依据和补助金标准由各区县(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自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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