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集中整治共享单车各类违法行为”
据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介绍,5月15日,武汉警方开展故意破坏、占用共享自行车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规定了适用和处罚法律指导意见的5种情况,情节严重的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武汉警方表示,去年4月共享单车进入武汉部分高校。 目前,该市共有5家企业共投放33万辆共享自行车,对缓解交通拥堵具有重要意义,但与此同时,共享自行车“受到侵害”的警情也在持续上升。 年4月19日,汉阳区警方在米粮山立交中盗窃“小黄车”违法人员,处以罚款200元。 年5月6日,江岸区警方共同非法拆除共享自行车事件,责令违法人员全额赔偿车辆损失500元。 年5月12日,江汉区警方接到共享单车企业举报,逮捕故意刷共享单车二维码的肖某。 肖先生解释说,他一直怀恨在心,因为共享自行车对他的“摩的”生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据调查,5月6日、7日、9日3日凌晨5点左右,他在江汉区6渡桥济生社区周边,使用喷雾罐相继喷涂28辆共享自行车的二维码,导致车辆无法采用。 江汉区警方因涉嫌挑衅拘留了肖某刑警。
据统计,截至目前,武汉市公安局受理共享单车案21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治安案件20件。 调解解决17起,罚款解决3起,刑事拘留1人。
在当天的部署会上,武汉警方发表了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部署了持续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指导意见规定了要处罚的五种情况。
、被盗车辆或零部件。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车辆锁的拆卸、车身颜色的变更等行为,盗窃车辆及其零部件。
2、恶意损坏。 实施车辆撬动、焚烧、破坏二维码等行为,故意破坏或破坏车辆完整性,使车辆丧失或部分丧失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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