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再启新一轮楼市调控 青岛非当地人限购1套”
昨天,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6个部门出台政策,限制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青岛市区购买。 另一个城市南京昨日也升级了此前的限购政策,从3月16日开始,南京将高淳、溧水、六合纳入限购范围,主城区户籍居民限购第三套房。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昨日限制非青岛户籍居民在青岛市区范围内(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买1套住房,必须符合12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说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说明 对市区范围内已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非青岛户籍居民家庭,暂时不得购买住房。
根据青岛发布的通知,首次申请二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20%上升至30%,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30%上升至40%。
通知还将调整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 在青岛市区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从20%上升至30%,购买两套住房商业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从30%上升至40%。 另外,停止发放居民家庭第三套以上的住房贷款。
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3月16日起,南京将高淳、溧水、六合纳入限购范围,停止向已有1套以上住房的南京市以外户籍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 南京主城区(高淳区、溧水区、六合区除外)已有两套以上南京户籍家庭,不得购买新房或二手房。 这意味着南京当地家庭全面限购第三套住房,非南京居民限购范围扩大。
此外,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的条件已升级为3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障或个人税。 此前,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自购房之日起两年前向南京累计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说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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