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健食品经营商户需持证“上岗””
2月28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和加强保健食品持证经营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告》规定,经营健康食品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 从6月1日起,无许可证的经营者不得经营保健食品。
根据《通告》,“保健食品销售”确定列入“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范围。 新申请保健食品销售许可的,任何主体业态或者专业(兼营)经营,都必须领取包括“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在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没有“销售保健食品”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者拟从事保健食品销售活动的,可以依照法规的规定变更许可事项,然后销售保健食品。 另外,原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饮食服务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从事保健食品(如中国烈酒、椰岛鹿龟酒等酒类保健食品、红牛、乐虎、东鹏特饮、哇哈哈启力等饮料类保健食品)的销售活动的,年5
《通告》强调,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者设置的经营场所、食品储藏场所必须在宁波市域范围内。 食品批发经营者需要食品储藏场所网络食品经营者等特殊类型只有食品储藏场所的,视为经营场所。 没有实体经营场所、没有实体食品储藏场所的食品经营者,不给予“保健食品销售”的许可。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通告》要求,即日起至年5月31日,经营项目中未持有记载为“保健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尽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
据悉,从2009年6月1日起,任何食品经营者未取得含有“销售保健食品”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保健食品销售活动。 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违反“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等法律法规从事保健食品销售活动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免责声明:新华城市网是一个为您提供综合性网址的目录网站,是你首选网址的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