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2017年定为“反家庭暴力年” 家暴受害者女性占94.2%”
11月25日是第17个“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11月24日,成都召开全省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构座谈会,宣布我省将定年为“反家庭暴力年”,对暴力、虐待、性侵犯、拐卖、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施加严厉压力。
家庭暴力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在四川省,去年全省各级妇联共收到家庭暴力投诉案件1845起,其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引发的家庭暴力占32.7%。 据省妇联统计,94.2%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女性为受害者的农村和小城镇仍是家庭暴力集中的地区。
为了使《反家庭暴力法》在四川的实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我省建立了省人大、省政协、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省妇联等16个部门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开展了前预防、干预、事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据说省政府妇女工委将年份定为“反家庭暴力年”。 我省将建立健全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判断机制,对暴力、虐待、性侵犯、拐卖、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厉的压力态势。 并建立反家庭暴力报警点、妇女法律援助站、家庭议事法庭等,加强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的培养、支持和管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
免责声明:新华分类目录网是一个为您提供综合性网址的目录网站,是你首选网址的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