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三审 霾将作为气象灾害入法”
11月18日晚高峰,东四环东风北桥,车辆在雾中行驶。 在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修订二稿)》中,维护了将“雾霾”写入气象灾害的副本,并进一步增加了副本,将雾霾等气象灾害纳入了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 新京报记者 薛珺摄影
进入冬季,空气体污染成为北京市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维护昨天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拟定修改2稿)》将“雾霾”写入气象灾害的副本,进一步增加副本,将雾霾等气象灾害纳入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
被确定为阴天气象灾害入境法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拟改2稿)》已于昨日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确定《雾霾是否应当作为气象灾害入法》。
市人大法委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条例的编纂通过与有关部门的信息表达,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各方达成共识,确定“霾”为气象灾害的一种,并将其写入法规,纳入本条例的调整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有必要将雾霾纳入气象灾害防治工作,并通过立法加以规定。 这是北京市面临的需要处理的实际问题,因为它符合气象科学规律。
因此,在这次气象灾害防止条例草案的编纂中,依然维持着“多云”入法的规定。 这也从侧面表明了政府对雾霾管理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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