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全面降低落户标准专科学历可落户”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表示,为了扩大人才落户范围,推进群众创业万众创新,济南市公安机关近日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户籍转移新政策,全面降低落户标准,规定符合条件的大专、中专学历人员落户济南。
根据济南市以往的政策,对未派遣的大专、中专学历人员和具有初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行搬迁落户。
济南新政策规定,对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回国同等学力人员)和年龄40岁以下及初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年龄45岁以下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营业执照和纳税证书的创业者, 规定参加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2年,可以居住,拥有济南市区町村。
济南市还取消了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工人技师在济南市工作3年的规定,处理了过去因工作年限不足而被滞留在落户门槛外的人员落户问题。
济南市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包括教育部认定的取得留学回国同等学力的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或工人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在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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