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500困难家庭残疾人每人每年获8千康复费”
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西安市日前出台《西安市贫困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每年救助500名困难家庭残疾人,每年为1名救助对象提供8000元的康复救助经费,更多困难家庭残疾
据说这次救助对象有西安市户口。 年龄17岁以上(含17岁)享有先天性、疾病或事故等引起的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三甲医院诊断书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并接受康复的残疾人 每年救助500名,每年为1名救助对象提供8000元的康复救助经费。
我该怎么申请康复训练? 市残联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县残联组织本区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专家进行救助对象筛查,经筛查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由区县残联向申请人出具《西安市贫困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 告知持有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说明、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向所在县提出申请。
根据市残联规定的考核权限,区县残联审核资料,完成考核(考核)工作,由区县残联安排到市级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康复训练。 救助对象凭《西安市贫困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通知书》和《西安市贫困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向定点康复机构享受康复服务。
确保康复救助公开透明,区县残联、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建立资料和新闻管理。 市和区县的残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康复专家,对项目组织管理、救助对象批准、救助效果判断、资料的建立、管理和提交、经费管理和聘用、项目推进和救助对象的满意度等进行检查判断。 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粗略侵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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