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年起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广西日前发表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现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这个措施预定从明年1月开始实施。
根据实施意见,整合建立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涵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全部应当参保的人员,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以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联系的机制。 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并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国家医疗保险目录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确定药品和医疗服务的支付范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基金实行统一收入统筹,条件成熟时实现自治区级统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运营统一由各级社会保险运营机构管理,全广西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运营流程。
意见还指出,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后,统一医保新闻管理体系,落实全广西城乡居民医保医保服务“一卡通”,建立自治区级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开展广西范围内投保人就医持卡人、异地就医结算,提供就医、查询、结算“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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