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售车当新车卖 重庆一4S店被判“退一赔三””
如果没有在车里捡到临时牌照,我们就上当了! 尽管一年多过去了,68岁的张泽兴依然在意所经历的购车陷阱。 4s店怎么能这么坑人? 张泽兴是重庆市綦江区的人,年1月31日,他委托亲属到重庆主城购车,他的亲属从几家别克4s店中选择了重庆商社悦通汽车企业(以下简称悦通企业),销售人员有他所需风格的现车 与销售人员取得联系后,双方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 根据合同,购买的车辆为别克gl8经典型,排放量2.4l,为银色轿车,车价18.5万元 合同明确约定,当天交车,地点在悦通企业 当天16点18分,张泽兴的亲属分两次用卡支付了19.3712万元,支付了全部货款。 包括车代18.5万、保险费6552元、车船税660元、倒车雷达500元、前置保险服务费900元、追缴金100元。 17时11分,悦通企业代替他投保汽车交通保险和商业保险,并缴纳车船税 张泽兴的亲属大喜上了车,在等销售人员发放临时行驶牌照和购车发票的时候,在车内后座下,发现了一个名叫渝a36729的车牌。 该临时牌照的发放时间为年10月21日,对比有效期至当年11月6日。 这是他们买车一个多月前采用的临时牌照。 牌照上记载的所有人的名字是陈,记载的车辆识别号码和发动机号码和自己刚买的这辆新车一样 你说的是新车,怎么会有临时牌照? 这辆车已经卖了吗张泽兴的亲属抱有疑问,双方从这里引起了争论 当天,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约定第二天举行协商,车辆被停放在悦通企业内 我们一开始没有打官司的打算,但是也同意了4s店提出的5万元的补偿方案。 但是悦通企业的员工轻蔑地说要过年带这笔钱。 张泽兴说,我们不要求他的补偿,决定遵从法院的公平判决。 我们希望商家能诚信经营,客户有一个交易公平安全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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