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确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67项任务清单 谁接谁借风险自担”
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天津市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确定谁承担政府债务、谁提交67项任务清单,不得向各区、各部门提供对违规的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
市财政局表示,市政府将全面建立政府债务“借贷比”调控机制,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确定划分政府和公司的责任,为违规举债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切实实现“谁借呗,风险自己承担” 年,我市对各融资平台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认识,认定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用发行国债的方法置换平台现有存量债务,目前置换工作基本完成。 年以后,新增政府债务一律采取发行国债的办法,政府对融资平台新借的债务不承担兜底责任,现有各类公司债务自行偿还。
目前,天津共有融资平台174家,按照《方案》的要求,今年要建立一切健全风险防范常态的长效机制。 这包括建立政府债务“借、用、还”的全程管理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严格审批债务风险较高地区的新开工项目。 财政部门对政府债务实行统一的归口管理。 根据地区快速发展定位、债务风险、财力保障等因素,合理设定各区政府债务规模上限。 建立融资平台债务计划制度,提前编制年度融资预算和支出安排,落实债务资金来源。 融资平台分类制定债务优化方案,将项目融资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 设立融资平台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全额注入资本金,不得将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企业等。 债务实行统计监测、风险判断,取消不规范、不匹配、风险大的项目和融资平台。
《方案》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大致实施债务风险管理,各融资平台实施“谁借、谁还”,各区、各部门实施“谁主管、谁负责”。 并实施“离任审计、终身负责”,加强各融资平台防范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维护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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