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出台措施支持“双培育计划”公司”
7月20日,沈阳市在科技公司“双培养计划”推进会上公布了13项培养支持措施。 将整合资金、金融、服务等资源,为高新技术公司和科技小巨人公司提供多方面、多方位、多维度的系统支持。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转换和高度化,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沈阳市通过实施“双培育计划”,培育大量高科技公司和科技小巨人公司,鼓励公司创新,培育公司快速发展和成长,提高核心竞争力
根据《沈阳市科技公司“双培育计划”支持培育措施》,沈阳市将整合资金、金融、服务等资源,向双培育计划公司提供13项支持措施。 经费支持方面:对进入科技小巨人公司培育库的公司,不重复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公司所在区、县(市)不重复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对进入高新技术培育库的公司,一次不重复给予10万元资助的小公司认定为新的高新技术公司的,一次不重复给予20万元奖励的“双培育计划”公司优先给予奖励性补助,累计最高300万元。
金融支持方面:公司在国内首次公开发行或购房案例,补助金额最高为300万元的公司在国外首次公开发行或购房案例,经一次性不重复300万元补贴的沈阳市金融主管部门备案后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辽宁股票交易中心。 建立科银合作机制,每家公司信用额度最高20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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