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通报4起易地扶贫搬迁典型问题”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毕节市纪委通报全市近期调查的4起易地扶贫搬迁“不作为、缓为、乱为”典型问题,大力推进扶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 .七星关区团结乡党委原书记闵若梦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领取现金等问题。 年3月,团结乡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闵若梦在利用职务时,擅自标价谋取他人利益,收受施工方及其他人现金共计12.08万元,另外闵若梦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 年3月,闵若梦受到开除学籍处分,领取违纪所得,移送司法机关。
2 .黔西县协和镇党书记方凯等4人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未能履行职务。 由于协调不到位、从业措施不到位,黔西县协和镇全年扶贫搬迁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年5月,协和镇党委书记方凯、镇人大主席杨发贵、镇党前副书记、镇长马薇接受了鼓励讲话。 年6月,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徐开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威宁县或车站镇五嘎村党支部书记戴永相、村委会副主任祖正荣违规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问题。 在实施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五嘎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祖正荣违规将其妻弟范某和其他4人列入搬迁对象,村党支部书记戴永相未严格审查。 年11月,戴永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祖正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4名搬迁对象的资格。
4 .大方县绿塘乡高潮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周家运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年10月,周家运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收缴4支转移对象烟草,价值1000元,违反廉洁纪律。 年6月,周家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中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消除贫困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抓好事业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优质、高效地推进项目工程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保护民生、促进脱贫”职责,加强对有关部门职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脱贫攻坚决策、政策变形等违纪行为的解释责任,为全市扶贫转移工程建设比较有效地推进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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