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公立医院将推行按病种收钱改革”
记者今天从宁夏人社厅获悉,宁夏8月开始在全区公立医院推进病种收费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据介绍,此次改革由物价、卫计局、人社厅共同研究决策,推进宁夏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逐步实现以病种收款为主、多种收款方式并存的定价方法。 全区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费改革8月10日开始实施,五市按病种收费政策8月底结束。 根据改革方案,今年宁夏三综合医院开展的单病种收费病种项目共计100多个,自治区三专科医院50多个,地级市管辖的公立医院共计100多个。 各公立医院可在国家公布的320种病种范围内选择开展,要点为临床路径规范、质量效果确定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行业选择,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查明具体病种。
据了解,宁夏单病种收费标准按照“有激励、有约束”的大体制定,以医疗服务合理价格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并结合以往实际发生费用等因素进行测算,按照病种收费标准实施最高限价管理。 收款标准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和治疗等所有费用,大体上不得与收款标准分开收款,住院后检查费用不得在门诊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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