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专业教室杜绝过度装修 装修后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得验收”
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装修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教委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防止装修改造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从本月5日开始,中小学校的音乐教室等专用教室以满足招聘功能为前提,消除了许多复杂而过度的装修。
近年来,中小学装饰改造工程取得了很大进展,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保障,但也存在“美观、环保轻”“装饰性、功能性轻视”“管理粗放”等现象,还存在过度装饰和室内空气体污染等问题。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市教委要求各区教委全面统一和协调学校安装改造工作,规范管理流程,学校必须根据以人为本的健康第一、朴素实用的大致情况,对安装改造项目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根据通知的要求,学校安装改造工程必须在满足功能需求、消除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实施项目库管理。 大规模或整体装配改造工程间隔科学合理,小规模局部装配改造工程不得重复。 教委应当成立专家论证组,加强入库项目论证,不纳入改造项目随意性。 论证学校装修改造复印件和实施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核查装修材料、装修周期、施工条件、环境污染判断等。
按照“安全环保、朴素实用、功能齐全”的要求,中小学施工时,不得现场制作学生置物等家具。 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书法教室、多功能厅等专用教室,在满足招聘功能的前提下,不得进行过多繁杂、过度的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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