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政策将调整 外来工作人员看病负担减轻”
厦门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扩大医疗保险健康账户的录用范围,提高门诊工作人员的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厦门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调整若干事项的通知》,厦门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新政策将进一步减轻投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从社会保障年度(年7月1日)起,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由目前的人均年600元调整为人均年650元。
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目前的人均年470元调整为500元,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由目前的人均年130元调整为150元。
健康账户受到投保人的欢迎,从社会保险年度开始功能有所增加。
年,厦门全省首次发布健康账户管理办法,将原个人医疗账户限制在本人医疗费、体检和购药功能上,扩大到可用于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家庭成员之间互助等功能。
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健康账户资金的参保效率,从社会保险年度开始,参保人员可以采用本人健康账户资金缴纳或建立“家庭医疗互助网”的家庭成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退休时未满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比较有效地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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