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
市政府表示,《哈尔滨市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将正式出台,从明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将合并为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落实统一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闻系统正式运行。
统一范围:除职工医疗保险外,应当参加全民保险并予以保证
要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都必须参保。 也就是说,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外,应当涵盖所有其他城乡居民。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促进保险适用,避免重复参保。
统一筹资政策:提高政府补助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
实施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主要筹资办法,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支持或资助。 合并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目前水平。
采取差别化收费的方法,2~3年内逐步过渡。 完善的筹资动态调节机制,合理划分政府和个人的筹资责任,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 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按规定给予补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年度缴费制度,大致每年10月至12月为下一年度参保设置缴费期。
统一保障待遇:投保人住院和门诊可由基金支付
按照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大体情况,平衡城乡保障待遇,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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