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
国土资源部网站昨天发布了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制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了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缓解住房供求矛盾,购买租赁住房,建立并行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稳定健康和长远发展机制,13个城市开展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合肥位于其中。
合肥成为了第一个试点城市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有助于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建立租赁住房体系,建立房地产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 有利于扩大集体土地用途,丰富农村土地管理实践,有利于扩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有利于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加快城市化进程。
根据《方案》,首批试点城市是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目标是在试点城市成功实施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可复制、可宣传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承租人也可以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根据方案,试点复印件主要包括完善的试点项目审批流程、完善的集体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机制、租赁住房监测监管机制、保障承租人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4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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