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将建承租人权利清单 实现“租购同权””
南京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为建立租赁住房体系,南京将建立租赁人权力清单,逐步实现“租赁同权”。
7月,住建部明确将南京等12个城市列为快速发展全国租赁市场的试点城市。 本次方案确定了“租赁同权”是南京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的方向,采用权力清单方法,承租人承担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
根据方案,南京市户籍承租人的孩子将按照南京市学前、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入学政策接受教育。 符合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由各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其随迁子女在居住区内的义务教育。
快速发展租赁市场,租赁房源的比较有效的供给很重要。 建议支持国有企业将住房租赁纳入业务范围,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多种玩法聚集住房资源,实施规模化租赁服务。 另外,鼓励具有一定运营经验和一定规模的民营和混合全制公司将住宅租赁纳入经营范畴。 鼓励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服务公司及各类机构投资者设立专门的房屋租赁公司,开展房屋租赁经营业务。
为了规范租赁市场秩序的快速发展,方案还提出建立三级政府、四级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制度。 今年,南京市将在栖霞区和仙林街道进行试点,实现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和社区管理综合新闻平台的新闻共享和动态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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