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组向西藏反馈:部分行业环境管理较粗放”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监察组向西藏自治区反馈监察情况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审计的重要决策部署,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监察组对西藏自治区开展了环境保护审计,形成了审计意见。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监察组于年1月3日向西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进行了反馈。 反馈会由齐扎拉主席主持,蒋巨峰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吴英杰书记表明态度发言,翟青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西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督察说,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记习主席“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嘱托,站在政治和整体的高度,把推进美丽西藏建设作为国家生态安全、 作为关系西藏快速发展的重大战术得到了认识和部署,认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良好。 年以来,印发了《建设美丽西藏意见》、《美丽西藏建设规划纲要(—2030年)》,确立了五个建设目标,提出了九项建设任务。 相继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制定实施《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监督管理办法》,对所有矿业权的设置和转让实施自治区政府“一支笔”的批准,比较有效地控制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落实生态扶贫资金192.67亿元,提供生态保护政策性岗位70万个,让更多贫困群众吃“生态饭”。
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 7个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建成了生活污水解决厂和危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拉萨市建成了中国第一座高原垃圾焚烧发电厂。 落后水泥生产能力153万吨,燃煤锅炉267台,报废黄标车1.2万台。 经过努力,西藏自治区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年上半年,全区地表水剖面水质标准率100%; 7个点城市环境空燃气质量优良率为95.7%,拉萨市环境空燃气质量在全国74个点城市中排名第二。 根据中科院《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 2008—年)建设效果判断》,西藏高原生态系统总体稳定,生态安全屏障维持得比较有效,西藏仍是世界上最清洁的地区之一。
西藏自治区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审计工作,建立自治区领导“切片承包负责”机制,主要媒体指名道姓公开通报责任追究情况。 截至年10月31日,监察组提交的1022份环境问题通报共收到1020份。 其中责令改正882件,立案处罚784件,罚款2787万元,立案侦查2件,拘留2人,合同232人,说明责任148人。
督察指出,西藏是重要的民族边疆、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安全屏障,在党和国家全球事业中具有重要的战术地位。 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与西藏特殊的重要地位相比,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 主要问题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决定存在差距。 督察发现,许多干部对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深,满意自然赋予的良好生态,认为西藏地域广阔,生态基础好,环境容量大,有一些污染和破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许多地方和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缺乏积极性和自觉性,没有正确解决快速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方面放宽要求,生态环境保护权重在绩效评价中不高,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票否决”流于形式。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降低要求、考核不严格的情况,将7个不符合年审细则合格条件的县的考核定为合格等级,失去了考核所需的严格性。
积分环境保护事业推进滞后。 自治区居民厅在督查组进驻前印制了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全区施工扬尘控制工作严重滞后,那曲地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比较有效的处理。 国家要求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管理工作,但自治区商务厅相关工作推进较慢,全区255个加油站到督察之间只完成了83个管理任务。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年12月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13个主要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但截至监督检查时,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住建厅等10个部门未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明显滞后。 国家要求在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家,但自治区农牧厅至今未开展畜禽养殖禁区划定工作。
二是部分行业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管理还比较粗放。 西藏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规定,但有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未能落实,执行不严格。 国土资源部批准了《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年)》,确定了矿业权整合目标和矿山采收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目标,但截至年8月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墨竹工卡县等部分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粗放,自治区政府多次对违法违规问题挂牌监管,但有关地方和部门对此重视不够,缺乏推动力,到监督检查时仍未完全整改。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民生的改善,大力推进交通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但是,自治区交通厅等部门对公路建设环境监管不严,在制定交通快速发展规划时缺乏生态保护,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产生矛盾,未能在一个项目上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影响了局部生态。 年以来,全区共有242个农村公路项目未批准环境保护,其中20个项目至今未取得环境评价批准手续。 年9月,为加快双湖县油路建设项目进度,未取得国土、环境保护等相关批准手续的,地方政府召开特别会议,同意项目合作的31处砂石场“建设、报批”,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被动。
旅游快速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不够。 自治区旅游快速发展委员会去年1月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快速发展规划》与自然保护区规划无关,违规将部分要点项目规划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 那曲地区旅游快速发展委员会、班戈县政府在纳木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法建设观景台、旅游道路、停车场、长廊和厕所等旅游设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那曲地区住宅城乡建设局违规办理了审查手续,那曲地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较为有效的监督管理, 全区景区环境管理不到位,没有建设很多污水解决设施,存在污水直接排放的现象。
三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还很薄弱。 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对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解决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不够,“十二五”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解决设施建设规划完成情况不理想。 按照规划,全区“十二五”期间要建设15个城市生活污水解决厂、污水收集管网354.9公里,相应的中央资金也已经到位。 但是,到警部为止,樟木町的生活污水解决工厂由于地震的影响不再建设,还有9个生活污水解决工厂,60公里的污水收集管网没有建设。 已建成的10个污水解决厂中有6个不能稳定正常运行,有些城市生活污水没有得到较为有效的解决。 拉萨城东新区百淀区已基本建成,用于建设其配套污水解决厂的中央资金也于去年4月到位,但项目在核查组进驻之前尚未开工建设。 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运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督察进驻期间,群众生活垃圾通报占全区通报问题总数的35%左右。
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危险废物监管存在底数不明、下落不明、管理不善的情况,许多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的运行管理不规范。 目前,14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中,13家没有达到环境保护条件。 全区14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102个县完成了保护区划定但未批准,38个县未开展保护区划定。
督察要求,西藏自治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大总书记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对西藏自治区的重要指示,坚决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快速发展理念,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锋兵。 必须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进部门联动,严格抓审查说明责任,真正夯实环境保护党政府的共同责任和一劳永逸的双重责任。 必须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力度,逐步治理以恢复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 继续加强交通建设改善民生,合理避开自然保护区,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统筹规划全区旅游开发工作,协调解决快速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继续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全区环境管理水平。 依法追究严肃责任,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明确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承担解释责任。
审计强调,西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审计方案(试行)》和审计反馈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 改进方案和改进执行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监察组还整理了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西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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