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乡低保将全面实行差额救助”
23日,拉萨市民政局表示,根据拉萨市今年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411元/人/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64元/人/月),将低于保障标准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施分类、差额救助。
拉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拉萨市将尽快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随收入变化的家庭贫富差距水平,使收入增长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目标人群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加强动态管理,保障对象无法出入,补助水平增加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差额救助分为a类、b类、c类3个阶段,基本上为家庭中长时间罹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和残疾人被列入要点保障对象,即a类,其保障标准为3031元/年。 家庭中部分丧失劳动力的残疾人属于特殊保障对象,即进入b类,其保障标准为2427元/年。 最低生活保障的其他成员列入正常保障对象——“c”类,其保障标准为1713元/年。
关于明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该负责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所有有拉萨市户籍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拉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 即家庭收入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西藏自治区申请居民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方法(试行)》规定的,可以按照户籍类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为了进一步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人群的权益,去年在拉萨市成立了扶贫领导小组,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比对清查工作,全年共报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527户872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881户5252人,圆满完成“二线一体化”职工,共发放该补贴约440元。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拉萨市保障基准城市比全区高64元,农村比全区高100元。 年,拉萨市全年8913户14457人,实行城市低保金1.07亿元,农村低保金739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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