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发通告:电动车禁行规定延长5年”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02 18: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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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配备电动自行车和动力装置的其他汽车道路行驶的通知》(穗府规〔〕7号) (以下简称《通告》)。 确实,广州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的禁止规定将再延长五年。
根据《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继续实施禁止配备电动自行车和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汽车座椅除外)道路行驶的措施。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解决。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比较有效期5年。
年11月3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其他配备电动自行车和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的通知》,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从化市和增城市),其他配备电动自行车和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车辆除外)在道路上行驶。 年11月2日,原通知5年比较有效期届满,广州市政府发布新的《通知》,继续重申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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