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水利局开展2017年水行政综合执法检查”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的要求,规范拉萨市的水行政和社会水事活动行为,比较有效地保护水资源,保障生态和水环境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记者从拉萨市水利局获悉
拉萨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水行政综合执法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动员、细化方案; 集中全面检查、深入管理的资源,总结反馈。 记者了解到,目前执法检查活动已进入全面检查、深入管理阶段。
该负责人表示,对第一个比较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自备井、入河排污口等复印件进行检查。 “检查全市矿产开发、水电项目、供水水厂、采用地源热泵的公司、天然饮用水产业、施工降排水项目等。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的,依法调查,依法征收水资源费。 另外,关闭未经批准和市政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限期不关闭的,依法处罚。 ”。 负责人说。
此外,还检查节水管理行为和入河排污口的登记。 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设施的设置不符合《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置与管理通则》要求的,要求对未建设节水设施或不符合节水“三个”要求,投入采用的行为进行调查,并限期改正。 对拉萨市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情况,形成清查登记表。 如果有不符合要求而设有排出口的单位、公司或个体,则进行调查。
拉萨市水利局联合有关部门日前开展了年水行政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此次水行政综合执法检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推广动员、细分方案。 集中全面检查、深入管理的资源,总结反馈。 记者了解到,对第一批比较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自备井、入河排污口等复印件进行检查。
免责声明:新华城市网是一个为您提供综合性网址的目录网站,是你首选网址的分类目录平台,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